内江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钱兴才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依法履行职能,狠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执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安全稳定保障。会议赞成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了审议意见,经综合整理并提交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和化解各类事故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和安全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增强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将安全是最大经济效益、严格监管是对企业的最大保护和支持等观念,贯穿安全生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加强协作配合,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多领域,需要各级各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夯实工作基础。市、县(市、区)两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最小单元和具体的操作层面。各安全监管责任部门要发挥好各自职能,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活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三、坚持预防为主,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市政府应急和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防”为重点,“治”为手段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理念,在安全监管上坚决做到“抓早抓小抓落实”,把不安全的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把隐患排查作为安全监管的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实行“清单制+责任制”,对隐患排查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监管人员的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清单,挂图作战,明确整改期限,逐一消号。
四、突出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聚焦重点领域,紧盯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重点加强对加装天然气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排查整治,采取有效措施,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城市建设管理的各环节各领域。对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资质管理,强化岗位培训、规范操作流程。对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要加大监管力度,实施专项排查整治。强化定期排查,进一步加强对供电、供水、供气、道路、桥梁、通信、防汛排涝等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各类生产生活基础设施运行安全。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研究处理,并于3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