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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率调研组深入内江,就《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令鹏陪同。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东兴区椑木镇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园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威远县镇西镇内江井得毛织制衣有限公司和新店镇民富村,调研土壤污染自行监测、妇女权利保护及基层妇联维护妇女权益等情况。

调研中,杨筠对内江土壤污染防治和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近年来,内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在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上,内江市统筹部门协同、做好上下联动,不断健全完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机制,取得了较好成效。希望内江在《条例(草案)》《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立法过程中积极提出宝贵意见。

她要求,内江要持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牢固树立保护优先的生态理念,增强公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土壤环境质量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与公检法司等部门配合联动,加大对妇女信访隐患的摸排和化解力度,重点关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案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要善于从已发生的案例中总结经验,学习、借鉴、提高维权工作的能力,切实维护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