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安国勇受市检察院检察长陈齐鸿委托所作的《全市检察机关2022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安全稳定大局,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服务“六稳”“六保”、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等四项重点工作成效显著,为加快建设成渝主轴中心城市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但也存在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针对性、精准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公益诉讼检察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持续拓展,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要求与人员配备的矛盾突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不足等困难和问题。会议赞成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员在审议中提出了审议意见,经综合整理并提交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审议意见交市检察院研究处理。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增强检察队伍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目标,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加强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基层检察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发展思路,细化工作任务,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成成渝发展主轴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进一步服务“六稳”“六保”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工作会议、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市委有关重要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履职尽责,积极完善司法服务,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妥善处理刑民交叉案件,慎重处理经济特别是金融类犯罪案件。依法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持续做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助力企业守法前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犯罪,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检企联系,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聚焦基层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及行业、领域管理突出问题,提高检察监督刚性,推动完善管理制度,弥补管理漏洞,促进系统治理。
三、进一步做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持续加强案件办理,拓展监督覆盖面,着力办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公益案件,强化公益诉讼案件“以案说法”工作,推动相关领域、行业深度整改,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摸排案件线索,着力破解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跟进监督难、落实整改难等问题。建立健全内外协调机制,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之间以及检察机关与政府、监委、法院之间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实现有效衔接,凝聚工作合力。建立完善专门的公益诉讼工作机构或办案团队,有针对性地开展系统培训,提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补齐专业知识和素质能力不足的短板,确保人员调配与公益诉讼职能拓展和业务增长相适应。切实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指导和支持相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开展民事公益诉讼活动,共同做好维护公益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继续坚持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机统一,围绕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创新开展。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强化对刑罚交付执行活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依法惩治犯罪,有力保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加强社区矫正监督,推动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沟通协作机制,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虚管。牢固树立“规范监督”理念,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排查梳理,规范内部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程序标准,加强统一管理和全程监督,确保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加快刑事执行检察机构建设,优化刑事执行检察队伍结构,充实刑事执行检察人才库,加强培训、指导和管理,提升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加强信息技术运用,充分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开展工作,有效应对事多人少突出矛盾,提高工作效率。
五、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系统思维,推进未成年人犯罪社会治理。坚持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坚持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理念,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办案始终,最大限度地使涉罪未成年人认识罪错,顺利回归社会。坚持综合保护,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方式,将保护的触角延伸到刑事、民事、行政等各方面,主动协调家庭、学校、社会等其他力量,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持续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推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促进各职能部门严格履职,形成保护合力。加强未检专业人员配备,制定未检岗位素能基本标准,推进未检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继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防范意识和法治观念,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检察院研究处理,并于3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处理情况报告。